1.报考级别: 2.报名序号:□□□□□ 3.隶属部门:
姓 名 | 身份证号 | 照 片 | |||||||
工作单位 | 单位性质 | ||||||||
档案号 | 会计从业资格证号 | ||||||||
任职年限 | 会计工作年限 | ||||||||
毕业时间 | 学 历 | ||||||||
会计专业资格 | 非会计专业资格 | ||||||||
毕业学校 | 所学专业 | ||||||||
通讯地址 | 联系电话 | ||||||||
2005年度中级合格科目 | 中级会计实务□ 财务管理□ 经济法□ | ||||||||
2006年度中级报考科目 | 中级会计实务□ 财务管理□ 经济法□ | ||||||||
个 人 承 诺 |
本人承诺所填上述资料和报名信息卡填涂是真实、准确的,并核对无误。如有弄虚作假或填涂错误,由本人承担一切后果,并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。本人自愿报名、自愿征订考试用书。 报名人员确认签名: 年 月 日 | ||||||||
单 位 意 见 |
(盖章) 签字: 年 月 日 | ||||||||
考作试人管员理审机核构意工见 | 报名点工作人员初审意见 | (签名或盖章) 年 月 日 | |||||||
市考办复核意见 | (签名或盖章) 年 月 日 | ||||||||
注:1、会计工作年限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,计算至2005年底;
2、报考级别分中级资格和初级资格两种;
3、学历:博士、硕士、双学士或研究生、本科、大专、高中、其他;
4、单位性质:国有企业、集体企业、城乡个体经济、其它经济;
5、上年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并取得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,身份证号和档案号必须按200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上的相应号码填写、填涂,否则后果自负。